首页 > 安委办文件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1-15 10:14:50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9,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攻坚行动,积极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了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就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据统计,2019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6起,同比减少22起,下降25%;死亡54,同比减少16人,下降22.86%

图一:2019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与上年同期对比图

图片1.png 

(一)按事故标识分:依法登记注册单位发生事故34死亡30,同比分别减少12起、9人,分别下降26.09%、下降23.1%其他单位发生事故32死亡24人,同比分别减少10起、7人,分别下降23.8%、22.6%

(二)按行业分: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50死亡37,同比分别减少18起、7人,分别下降20.47%、15.91%。采矿业(均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事故8死亡7人,同比分别上升14.29%、持平建筑业发生事故5同比持平死亡6,同比减少5人,下降45.45%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2死亡2人,同比分别减少2起、1人,分别下降50%、33.3%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死亡2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50%、33.3%

图二:2019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行业分布图

图片2.png

图三:2019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行业分布图

    图片3.png

(三)按县区分:商州区发生事故17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19.05%、25%;洛南县发生事故11起、死亡10事故同比下降26.7%、死亡人数持平;丹凤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5%、死亡人数持平;商南县发生事故8起、死亡7,同比分别下降11.1%、12.5%;山阳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4同比均持平;镇安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4同比分别持平、下降50%;柞水县发生事故6起、死亡6,同比均下降16.67%;高速公路发生事故13起、死亡10,同比分别下降45.8%、41.2%

图四:2019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县区分布图

   图片4.png

图五:2019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县区分布图

图片5.png

二、事故特点

(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实现“双下降”。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高速公路发生事故下降比例超过40%,道路交通行业连续两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商贸制造业事故实现大幅下降。八个统计单位中,商州区、商南县、柞水县、高速公路实现了“双下降”。

(二)采矿业事故有所抬头。全市2019年共发生8起非煤矿山事故,其中冒顶片帮、高处坠落各发生三起事故,机械伤害和坍塌各发生1起事故,采矿业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起,上升14.29%。

(三)事故迟报、漏报现象严重。《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要求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录入系统,但是多数县区事故报送不规范。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上报时限滞后严重。各县区一定要及时和县区交警大队沟通,加强信息报送,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现象。

三、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春节临近,群众出行、大型活动、集会增多,人流车流物流急剧增加,交通运输繁忙;供暖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煤炭、电力、燃气、烟花爆竹等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盛期,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时刻坚持不懈,容不得丝毫松懈、半点马虎。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12月20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暨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安全运行。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岁末年初安全形势,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摸清底子、抓住要害,制定措施,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三个必须”要求,加大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深化百日安全整治,防范事故发生。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工贸、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行业,要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整治,加强督导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暗查暗访,列出问题清单和处置措施。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加强事前问责追责和执法检查,严格行政处罚,强化执法处罚在集中整治中的威慑作用。要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小灶”,采取点对点指导服务、蹲点督导等方式,督促扎实推进百日安全整治。

(三)严格落实安防措施,强化重大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各县区、交通、交警等部门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交通安全管控,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加强路面执法和交通疏导,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范围、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消防部门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行动,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大型活动及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加强餐饮、市场、农村集市等场所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冲装瓶装液化气等行为。要强化供电、供水、燃气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安全风险管控,确保安全运营。

(四)加强灾害风险防范,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要强化地方政府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防灾避险。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群防群控机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消除致灾因素。加强冬季森林火险等级偏高地区、火灾频发地区用火管理,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密切关注灾情,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下拨救灾资金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五)强化应急值守响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冬季工作特点加强应急准备,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格执行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加强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烟花爆竹燃放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稳定职工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18日印发

经办人:马阿荣       电话:0914-2338802         共印55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