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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立即开展大检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8-12-04 16:08:32

 

 

 

 

商安委办发〔2018〕78号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立即开展大检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2月2日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汲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爆炸着火事故教训,深刻领会国省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记红线意识,切实做好今后一段时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立即开展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至今年底,在全市范围集中采取企业自查自改与行业检查巡查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与政府督查执法相结合的方法,持续深入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全面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大整治,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层面。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情况。二查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情况及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情况。四查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五查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落实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
(二)行业部门层面。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责任的落实情况。二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冬季安全生产部署情况。三查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危化品攻坚行动和危化品风险管控等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三)政府层面。一查各县区政府贯彻落实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情况。二查重要时段各县区政府领导带队检查督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三查各县区政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自查自改。从现在起,所有危化品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方案,并报属地安监部门备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进行部署,要全方位、全过程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管理制度执行,以及每个车间、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落实”。
(二)政府督查检查。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属地责任,全面负责本辖区所有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对辖区所有危化品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督查,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三)行业部门安排及巡查。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危化品企业实际,制定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督查,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当地县区政府。
(四)市安委办抽查督查。市安委办将组织对各县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大检查大整治推进不力、履职缺位的县区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市安委办通知要求,强化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和危化品领域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和工作到位,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综合统筹。各县区各部门要集合当前开展的暗查暗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创建等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合理整合,统筹安排好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提高监督检查效率,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执行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各部门要将危化品企业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于12月底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贾林超    联系电话:2335925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印发
  经办人:贾林超       电话: 0914-2335925        共印2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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