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的通知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8-12-04 10:33:29

 

 

 


商政安监发〔2018〕137号


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市烟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11月14日市政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转发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商安委办【2018】73号)和《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安全监管的通知》(陕安监【2018】122号)要求,现就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暗查暗访。从现在起至2019年2月底,按照市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的通知》(商政安监发【2018】134号)中“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抽查与必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烟花爆竹行业进行暗查暗访。根据存在的产品流向登记不完善、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假冒伪劣产品、无证上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法违规行为,确定经营企业暗查暗访对象,认真查问题、揭隐患、严追责、促整改,对重点问题指名道姓通报、曝光。
二、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一是销售环节重点打击流向登记条码及制度不健全、购销合同信息要素不全、超范围经营、无证上岗、批发企业未按规定配送、违规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假冒伪劣产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联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打击运输车辆及人员资质不全、运输产品合同及运输许可手续不全、超载及超范围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燃放环节重点打击零售环节销售专业燃放用的A、B级烟花产品;协助公安重点打击非专业人员组织燃放A、B级烟花产品等非法违法燃放行为。四是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在产品质量环节重点打击无流向登记条码、产品包装箱不合格、包装标志标识不全、假冒其他企业商标;打击经营超规格、超药量、组合烟花内加泡沫板等假大空伪劣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监控有小作坊历史的村镇、废旧厂房、出租房屋、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等有可能进行非法生产的窝点和场所。
三、严格行政执法。针对暗查暗访、打非治违等活动中查出的问题要全面详细取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该停产的必须停产整顿、该处罚的必须依法处罚、该暂扣许可证的必须暂扣;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停产、停水、停电等断然措施,对于典型问题、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各县区安监局要坚决纠正执法不严,检查不细、处罚偏轻等问题,对存在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处罚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监管人员要严肃问责。
四、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集中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集中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要公布举报电话,完善奖励制度,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在媒体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合力。
各县区安监局要于2019年2月底,将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


                            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4日

 

 

 

 

 

 

 

 

 

 

 

 

 


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4日印发
经办人:贾林超        电话:0914-2335925       共印20份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