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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督查的通知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8-09-10 14:30:34

 

商政安监发〔2018102

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及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市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市技工学校:

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通知》(陕安监函【2018201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商洛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商安委办发【201844号)要求,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910日至930日。

二、督查组织

本次专项督查由市宣教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三、督查内容

(一)各县区安监局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活动开展情况。

(二)企业相关从业人员是否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持有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情况。

(三)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厂站、车间、班组培训、员工岗前培训、教育经费提取投入、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六)安全培训机构不按省安全监管局政府网站公告的培训项目进行培训,培训场地、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培训条件;培训档案未建立或建立不规范;是否按培训大纲进行培训;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未按批准的考试项目进行考试;未按照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标准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自查责任。各县区安监局、市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市技工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本通知督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市宣教中心要深入查找各县区和培训机构在安全生产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确定的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检查活动。同时要做好文字、影像记录,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登记造册,提出整改意见,组好移交督办相关工作。

(三)严格工作纪律。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清车简从,廉洁自律。专项督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市安监局。

               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96

抄送:商洛市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商洛市技工学校。

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96日印发

经办人:刘少华        电话:0914-2386130         共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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