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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8-07-16 16:05:54

受理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00-18:00 (7-9月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理地点 市政务大厅103窗口、市行政中心西311室矿山科

联系方式 0914-2323624(政务大厅)0914-2332327(市局矿山科)

内容概述 网络申报http://www.sxaj.cn/sxzb/

政策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发〔2004〕397号)第二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二条;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发〔2004〕397号);

标准规范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申请条件 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第二章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申报材料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此项目网络预设,以下资料须原件扫描上传);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采矿许可证;

      (四)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成册,面向企业发布);

      (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汇编成册,面向企业发布);

      (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十一)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十三)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

      非煤矿矿山企业总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第(三)、(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尾矿库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第(三)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地质勘探单位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第(三)、(九)、(十三)项规定的文件、资料,但应当提交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采掘施工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第(三)、(九)、(十三)项规定的文件、资料,但应当提交矿山工程施工相关资质证书。

办事流程 商洛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法定时限 45个工作日 (现场核查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查时限)

收费标准 无费用

咨询服务 0914-233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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