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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7-01-12 17:35:56

                                                    商安委办发[201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为抓手,突出高危行业、重要场所、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强化打非治违,强化隐患治理,强化应急处置,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完成了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现就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2016年是全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改革年。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安监部门直报,并将统计范围缩小为生产经营性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其分类方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进行统计。2016年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下达控制指标。据统计,2016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7起,死亡80人。
   (一)按事故标识分:发生依法登记注册单位事故81起、死亡48人;其他单位事故46起、死亡32人。
   (二)按行业分: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06起、死亡60人;采矿业(均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事故9起、死亡9人;建筑业发生事故9起、死亡8人;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三)按县区分:商州区、洛南县各发生事故15起、死亡7人;丹凤县发生事故6起、死亡5人;商南县发生事故13起、死亡11人;山阳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镇安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9人;柞水县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高速公路发生事故58起、死亡25人。
    二、事故特点
    1、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煤矿、农业机械、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八行业、水上交通等行业均实现了全年“零伤亡”。
    2、道路运输业事故占比依然较大。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中,四分之三以上的事故发生在道路运输业,地方道路和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各占一半。
    3、建筑业事故较多。一方面,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改革中明确规定“凡是因建筑施工行为造成的事故,均应统计到建筑施工事故中,而不管发生事故的主体是哪个行业的企业”,是建筑业事故较多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随着经济行业快速发展,建筑施工行为越来越多,全市9起建筑业事故中三分之二发生在丹凤、商南、柞水三县。
    三、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冬春时节,气候干燥,气温低,冰霜、雾雪、大风恶劣天气增多,生产经营、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等进入繁忙期,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企业赶工期、抢进度等生产现象增加,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很大。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贯彻落实2016年11月29日、2017年元月6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抓手,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安全运行。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学习宣贯《意见》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头等大事,原原本本学习《意见》全文,准确理解《意见》的精神实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贯彻意见,加大督查检查,确保《意见》确定的安全生产各项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在我市落地生根。
    (二)明确安全责任,抓好工作衔接。年关岁首,正在总结谋篇之际,安全责任处于年度交替的环节,容易形成断档。在市县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未签订明确之前,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工作职责目标不变,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认真完善冬季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新的一年工作谋划,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高速公路、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点路段的事故隐患。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强化车站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跨年夜”等自发性群众活动的安全管控。
   三是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分包转包、非法运输、许可证过期、超能力储存等行为,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以及电力等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和计划,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群众出行和生活安全。
    (四)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和值守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以及冰冻灾害的气候特点,完善相关气象预警预报机制,做好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冰冻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春节及“两会”期间要切实加强值带班工作,落实每日安全报告,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收集掌握影响安全生产或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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