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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4-09-28 08:36:36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通知》(商政发〔2014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发〔201417号)精神,经调查梳理、审查复核、审议公示,市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和下放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93项。其中取消55项、下放管理层级38项。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自公布之日起,一律取消,不得再实施审批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下放落实工作,不得截留或变相保留。各县区要主动做好与市级部门的对接,及时落实承接机关,抓紧制定监管措施和操作办法,确保承接落实及时到位。

要加大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加快修订配套政策和相关制度,在有序推进“放”的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确保到2014年底,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20%

市审改办、市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强跟踪督查,严格纪律要求,积极推进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附件:市政府决定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55项,其中涉及市安监局3项)

   实施机关:市安监局

          1、危险化学品乙级经营许可

        备注:取消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备注:取消转为日常管理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备注:取消转为日常管理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4年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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