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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4-01-15 09:31:36

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号)。
审批条件
  •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其中批发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药料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 (四)有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五)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 (六)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仓储保管员、安全保安人员应接受具有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单位的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安全监管部门考核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本单位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 (七)具有与其批发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仓储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及具备配送服务能力,运输车辆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八)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目录
  • (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行政许可(新办、延期)申请材料

  • 1、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单

  • 2、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

  •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

  • 5、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 6、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备案表

  • 7、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其它作业人员的培训资质证书(复印件)

  • 8、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图

  • 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证明材料,或者委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承运的有效合同文本复印件

  • 10、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检测合格的证明材料

  • 11、《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证书》

  • 12、经营场所和库区的产权或租赁证明

  • 13、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

  • (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材料

  • 1、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单

  • 2、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 3、审查书

  •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 6、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证明材料

  • 8、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县区局初审—上报市局—现场复核—局务会决定—颁发证书
办理时间、法定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 1、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2、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3、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址 商洛市行政中心西裙楼309室
咨询电话 0914-286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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