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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补办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3-08-08 09:42:05

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
事项名称 非煤矿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补办
受理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科
办公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7月,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1月,2月,3月,4月,5月,6月,9月,10月,11月,12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市行政中心西裙楼311室
联系方式 0914-2332327
内容概述 网络申报http://www.sxaj.cn/sxzb/
政策依据 《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标准规范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

申请条件:具备《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并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网络预设,以下均须原件扫描上传电子版);
2、安全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表;
3、市级以上报刊已刊登丢(遗)失或损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声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事流程 企业网络申请→市应急局审核受理→局务会决定→颁发证书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费用
咨询服务 0914-233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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