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15:5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局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转变职能、依法行政、主动服务企业和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完善组织管理,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全面、及时、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充分发挥网站的平台作用,全面、及时公开了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解读;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长远规划、专项规划、业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规划工作进展情况,部门的工作动态、重大活动、公示公告等情况;市应急管理局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收费依据、承办科室(单位)、承办期限、受理电话等;行政收费事项名称、工作程序、承办科室(单位)、执行情况、监督部门、监督电话等财务管理信息;市应急管理局业务管理事项名称、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及办事程序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对公开的信息做到层层把关审核,发布信息时要求填写信息公开审批表,年度内发布政务信息594条次、解读法律法规及政策37条次,留言办理1条次。“商洛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用户4355个,发布图文信息1249条,发布各类应急科普知识128条。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强化网站信息公开的平台作用,坚持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便民服务的功能定位,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开展常态化监管。持续深化与商洛新闻网的合作,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时排除一般故障,认真做好本局及下属单位计算机系统日常安全检查测试,确保网站高效运转。利用商洛电视台、商洛日报和商洛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和解读相关信息,扩大应急管理工作宣传面。

5.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合理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业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极大减小了信息公开的错误率,全面使用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专人负责,定期排查处理网站信息问题,确保了政务公开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务公开还存在有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站部分信息内容存在错字漏字和表述不准确的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严把信息报送质量,坚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早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