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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灾物资供应单位申报工作开始啦!具体申报条件、程序→

    

发布日期:2023-09-27 17:14:20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陕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我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拓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模式,提升产能储备能力,建立“陕西省应急救灾物资供应单位信息库”,省应急管理厅开展应急救灾物资供应单位申报工作。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我省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政府实物储备基础上,拓宽储备模式、扩大储备规模,引导生产、销售企业扛起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产能保障工作;建立我省应急救灾物资供应单位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协调配合,确保我省应急救灾物资平时备得足、储得好,关键时候产得出、调得快,能及时有效保障因灾转移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申报主体

生产基地、库区或营业办公地点在陕西省域内或毗邻省份,具有稳定供给保障能力和灵活扩产能力的应急救灾物资生产、销售企业。





三、申报范围

结合我省应急救灾工作实际需求,申报范围主要为以下五类应急救灾物资的生产销售企业。

(一)基础生活保障类物资

用于受灾人员基础生活保障的简易住所和衣物(包括帐篷、活动板房、温度调节用品、折叠床、折叠桌椅、床上保暖用品、衣物等)、饮用水保障设备(包括净水设备、水消毒设备、储水用具、生活热水设备等)、其他保障类物资(包括个人卫生用品、救生包等)。

(二)防疫消杀保障类物资

用于受灾人员集中安置场所防疫消杀设备(包括喷雾器、高压消毒器、杀菌灯等)、洗消用品(包括消毒及消杀药品、集成式公众洗消站、个人洗消包等)。

(三)现场安全保障类物资

用于受灾人员集中安置场所安全保障的应急照明设备(包括移动式发电照明设备、手持式照明设备、佩戴式照明设备等)。

(四)动力保障类物资

用于受灾人员安置场所应急救灾动力保障的能源动力设备(包括应急发电设备、电池等)。

(五)人员防护装备保障类物资

用于应急救灾人员防护的通用防护装备(包括防尘口罩、防寒服、安全警示背心、安全帽、抢险救援头盔、防寒帽、护目镜、防护面罩、护耳套、耳罩、防寒手套、防水靴、防滑鞋、防砸防刺穿鞋、救生衣等)。





四、申报条件和标准

(一)申报条件

1.生产企业在陕西省域内或毗邻省份建有生产基地,配备一定规模的仓储设施。

2.营业或办公地点位于陕西省域内,具备稳定的应急救灾物资供给保障能力。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

4.近2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事故,无失信和违法行为,未在监管部门惩戒期内。

(二)申报标准

1.生产能力强:生产企业产品质量通过相关行业准入审查和产品许可认证,具有完整的生产制造、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体系,建立上下游关联企业合作机制,能确保产品原材料持续稳定供应。

2.储备能力强:生产企业建有较为完善的周转仓储设施,具有持续稳定可控的日常实物库存。

3.竞争力较强:生产企业拥有相关部门认定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和自主品牌。

4.供应力较强:销售企业建有完备的销售供应渠道和关联企业合作机制,能够在短期内及时组织供应急需的应急救灾物资。





五、工作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综合评定、择优选取的原则申报评定“陕西省应急救灾物资供应单位”,具体程序为:

(一)自愿申报。生产销售企业如实填写《陕西省应急救灾物资供应单位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省应急管理厅。

(二)材料审核。省应急管理厅依据申报条件和申报标准,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核。

(三)实地评估。省应急管理厅对通过材料审核企业的产品功能、执行标准、合格证书、生产销售、仓储设施、库存量、应急供应等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评估。

(四)综合评定。在材料审核和实地评估的基础上,择优综合评定“陕西省应急救灾物资供应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结合实际需求与评定企业签订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保障合作协议,颁发证书与标识牌,并向社会公布。

(五)纳入信息库。建设“陕西省应急救灾物资供应单位信息库”,将评定企业信息接入“陕西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定期更新。





六、有关说明


1.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引导,采取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消息公告,点对点通知相关企业单位等多种方式,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踊跃参与申报工作。

2.申报单位可在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yjt.shaanxi.gov.cn/xw/tzgg/)自行下载《陕西省应急救灾物资供应单位申报书》。
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路208号),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uejun8199@shaanxi.gov.cn。

3.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9月26日8时至10月13日18时,以纸质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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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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