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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5 10:32:01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根据省安委办、省应急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23〕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化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一)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县区、镇(办)和企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开展宣讲活动、学习讨论,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二)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加强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我省具体措施的宣传,做好全国、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宣传,通过负责人授课、专题讲座、媒体宣传等形式,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企业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一)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县区、各部门和各企业要结合实际,联动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宣传安全政策法规、宣传安全应急科普知识、解答群众关心问题。

(二)开展“履行安全责任我带头”活动。各企业要通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安全生产“公开课”、全员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推进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强化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

(三)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体现在具体活动成效上,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五次应急演练”活动:企业开展一次针对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的事故应急演练,农村村庄开展一次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应急演练,城市社区开展一次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学校开展一次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等突发情况应急演练,家庭开展一次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五)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要积极组织参与应急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各县区安委办、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聚焦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全面提升,组织开展社会层面安全知识大宣传大科普活动,在本地电视、广播、报纸及新媒体集中宣传安全知识常识,发布安全风险预警提示信息;在楼宇电梯广告屏、公共交通电子显示屏、公共场所电子大屏、各单位门头电子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标语,广泛面向人民群众传播安全知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六)开展应急文化精品创作活动。省上开展了“新征程 再出发”主题文学创作成果展示活动、“最美应急人”表彰活动、优秀应急宣传视频展播等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创作优秀应急文化精品,面向社会进行宣传,充分展现应急人忠实践行训词精神,对党忠诚,逆向而行,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竭诚为民的精神风貌。

(七)统筹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联动各成员单位统筹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加大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科普。要加强消地结合,联合消防部门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活动;联合共青团、工会、志愿者队伍开展“安全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示范引领作用,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应急演练体验、知识常识宣传等活动。加大安全知识常识普及,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平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等形式面向群众传播安全知识,提升企业职工、社会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深入宣传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动企业安全责任落实

(一)开展企业负责人“五带头”活动。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即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并组织媒体及时对企业负责人“五带头”进展情况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企业负责人示范带头作用。

(二)开展“安全生产我有责”活动。各县区要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从业人员“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展对外包外租项目大排查,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

四、强化重大隐患曝光和典型案例警示,筑牢安全防线

(一)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曝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行动、明查暗访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深入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一线采访,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各县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要及时在本级媒体曝光“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案例,并报送市安委办。

(二)鼓励全民参与隐患举报。要广泛宣传《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宣传应急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及“12350”等举报渠道;在企业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鼓励企业员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加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对近年来本县区、本行业、本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梳理,制作警示录或警示片,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协同联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细化方案、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组织协调媒体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力度,掀起活动宣传热潮。

(二)突出特色,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创新工作举措,结合重点工作推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要走进企业一线、深入群众中开展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特色宣传活动,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提高群众参与感。

(三)认真总结,相互借鉴学习。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创新性工作,相互借鉴学习,努力提高宣传效果。各单位务于2023年5月18日前确定并报送1名联络员,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活动信息,活动期间每周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并于6月26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

  人:市安委办  高炜颉      电话:0914-2332327 

电子邮箱:slyjxxk@126.com

 

附件:1.商洛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商洛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活动附件.docx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印发

经办人:高炜颉          电话:0914-2332327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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