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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应急局等三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工作

    

发布日期:2022-10-13 17:24:48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全面掌握我市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基本情况,近日,商洛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工作。


《通知》指出,科学准确的掌握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基本情况,是做好主动防灾、有效救灾的基础。通过地质灾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地质灾害信息效用,打通信息壁垒,实现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有利于地质灾害隐患日常防治、应急处置、救援救助等多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损失。


《通知》强调,各县区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收到险情、灾情信息的部门,要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并抄送同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交通运输)部门,实现不同层级地质灾害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实现地质灾害早发现、早报告、快共享、快响应、快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县区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工作,依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工作实际,明确地质灾害信息报送渠道,确立专人报送信息。同时,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应在1小时内上报,严禁夸大、缩小及隐瞒灾情,坚决杜绝信息随意上报和马虎不认真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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