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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期间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2 10:32:43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商洛市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奋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期间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当前正处暑假期,出行人员大量增加,旅游景点、道路交通、消防、大型公共场所和邻水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压力增大。同时又处于主汛期,极端天气频发导致地质灾害极易发生,


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8月1日防汛抗旱救灾视频会议和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半年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思想,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保安全、保稳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落实,提前研判本地区、本行业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值班值守工作规定,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要24小时在岗在位,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私自顶班换岗,值带班人员与报备值班人员不相符等问题发生。局将采取视频点名、明查暗访、电话抽查、通报讲评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也要建立督查检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主动与行业部门沟通联系,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要认真学习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商洛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商政办发〔2020〕21号),进一步厘清信息报送的责任边界,按照省厅《关于规范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陕应急〔2021〕383号)规定的报送流程和需要立即上报的四大类21项事故灾害、重大险情信息,遵循“速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基本原则和“首报要快、核报要实、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基本要求,依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限,强化事故灾害信息的首报意识,重要紧急情况力争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11月前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单位每月28日前将当月工作情况(结合周报)汇总上报市局指挥中心。自即日起至二十大胜利闭幕当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15时前无事报平安,党的二十大闭幕当日15时前将书面报送工作总结。市局值班人员如遇事故灾害信息在上报政府总值班室的同时,报送市政法委值班室。

三、强化应急准备,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一是应急准备要到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各类监测预警信息,适时进行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及时通知各单位进入应急状态;要深入学习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流程,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强化协同配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准备状态,随时准备接受各应急指挥部的指挥调度,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援工作。二是物资储备要充足。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应急救援装备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应急救援装备的数质量及储备运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掌握辖区内救助物资调运和发放情况动态信息,根据各类灾害救灾物资动态需求,做好救灾物资调配管理工作。三是通讯保障要畅通。各单位要加强应急通讯保障能力建设,构建基层应急通讯保障体系,在广泛运用网络媒体、信息平台和应急广播等新型媒介传播信息的同时,建立起铜锣、鼓、哨等传统传播方式简而易懂的信(记)号规定,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户、到人,打通预警信息的“最后一公里”。要高度重视卫星电话的通讯演练工作,使基层管理人员尽快掌握使用方法,加快构建起特殊情况下的应急联络工作机,为高效应对突发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提供可靠的通讯保障。

 

   附件: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11号)

2.《商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领导带班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商应急发〔2020〕142号)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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