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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2 10:26:04

各县区应急局、商洛高新区应急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以下简称“安责险”),充分发挥安责险对安全生产的事故预防和保障功能,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安责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是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要充分认识安责险制度推行的重要性,运用社会资源和经济手段,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落实举措,着力形成


安责险制度推行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22年8月起至9月底,对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赔偿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2022年8月1日至9月20日,各县区应急局、商洛高新区应急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参保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高危行业参保企业的基本情况、数量规模、参保信息等内容,及时建立各县(区)高危领域企业安责险数据台账,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对于快要到期的高危行业参保企业,要提前电话或书面提醒告知,督促企业按时缴纳保险保费,确保安责险全程覆盖,各县区应急局、商洛高新区应急局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商洛市_____(县、区)高危领域企业安责险统计表》(见附件1)报市应急局综合执法科(联系人:杨茜,邮箱:470726986@qq.com)。

(二)强化督导。2022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各县区应急局、商洛高新区应急局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组织保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负其责,要有专人负责督查、督办、通报、考核等具体事宜和日常工作,抓好本辖区内企业的安责险投保工作,推动工作有效、有力、有序落实,及时沟通掌握安责险缴纳情况,保证工作推行进度,及时做好信息汇总,确保各县区辖区内高危企业安责险按时投保缴纳。并于9月30日前将各辖区内企业安责险缴纳工作情况(材料以主要做法、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以书面材形式报市应急局综合执法科。

(三)舆论宣传。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各县区应急局、商洛高新区应急局应适时采用宣讲、培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为高危领域企业宣传安责险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重要作用以及企业法律责任等,将“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面向企业普及,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七进”活动等机会,积极开展政策普及、投保引导,使企业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推行安责险的重要性。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应急局、商洛高新区应急局,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对涉及企业逐一进行摸底排查,排除阻力和困难,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到位。

(二)随机抽查,及时总结。市应急局将利用日常执法监管等时机,对相关企业安责险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人员对企业参保情况进行电话随机抽查,各单位同时要注意发现和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监督,依法履职。各县区应急局、商洛高新区应急局,要将高危领域企业安责险投保情况作为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安全文化企业创建、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将企业参保安责险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计划工作范畴,对强制实施行业范围内企业未投保安责险的,严格依法处罚,同时要督促企业加强与保险机构的业务交流,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向企业提供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或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服务。

 

附件:商洛市_____(县、区)高危领域企业安责险统计表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商洛市_____(县、区)高危领域企业

安责险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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