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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6-30 11:04:22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年来,城市燃气领域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切实汲取事故教训,加强燃气安全监管,提高燃气事故防范意识和能力,现将近期发生的燃气事故通报如下:

事故1:5月24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花园新村小区一居民楼发生爆炸造成坍塌,致6人被困。经全力救援,被困6人全部救出,其中1人死亡、5人受伤。坍塌建筑为两层半砖混结构自建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房屋一楼对外租赁用作快餐店。经初步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当事人使用瓶装液化气操作不当,导致泄漏引发爆炸。


事故2:6月19日17时10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宾馆2号家属院小区一住户发生疑似燃气爆燃事故,致2人轻伤。经初步核实,现场与灶具连接的燃气胶管脱落,疑似为燃气爆燃。

事故3:6月21日上午,山东省泰安市绿地公馆一门面房因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的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0人受伤。

事故4:6月21日16时许,天津市宝坻区北城东路与吴苏路交口附近,燃气泄漏引发燃爆事故,造成23人受伤。经初步调查认定,施工企业天津大展建筑有限公司违反《天津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规施工作业导致事故发生,9名相关企业责任人已被控制。

事故5:6月21日18时许,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某小区4楼发生一起爆炸事故。经侦查发现,现场为厨房煤气罐爆炸,事故共造成4人受伤。

事故6:6月24日9时18分,河北三河市福成尚街时代广场一商户发生液化石油气瓶燃爆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20人受伤。

事故7:6月26日11时许,辽宁沈阳浑南区东湖街道

一餐馆发生爆炸,现场烟尘滚滚,据浑南区委宣传部消息,初步判定为液化气罐爆炸,造成1人受伤。

我省曾发生过小餐饮店液化气瓶使用不当造成泄漏,进而引发严重后果的爆炸事故。为汲取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部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汲取教训,切实抓好城镇燃气领域隐患排查化解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将事故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今年以来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根据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照检查,尽快弥补短板漏洞。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隐患,进一步在思想上敲响警钟,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下去,落实在工作中,坚决守住安全红线。

二、突出重点,强化城市燃气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安全监管。各级城市管理、住建、公安、消防、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城市燃气领域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要强化对有关企业、单位的督导,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抓好安全用气入户排查。要加强对燃气管网、瓶装液化气以及餐饮店、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检查,重点排查住宅小区管线、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整治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方案、 明确责任、限期整改。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保持高压态势,对各类燃气违法行为要追根溯源、严厉打击。

三、夯实基础,增强燃气安全防范能力

一是常态开展安全宣传。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丰富宣传方式,增强社会公众的燃气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周密组织安全培训。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教育,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培训考核,确保涉及燃气员工熟练掌握安全用气和应急处置知识技能。三是强化应急处置。各级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强安全形势分析和预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应急措施,迅速疏散周边居民,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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