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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7 15:58:51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当前,随着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一、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县区、商洛高新区要建立住建、电力、消防及各管控区、封控区的应急联动机制,加紧会商研判,认真分析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可能出现的电力、燃气、建筑物等安全风险,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检查指导,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在选择疫情隔离场所时要把好安全关,确保集中收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酒店和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建筑物、消防设施设计符合安全条件。各管控区、封控区和集中收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做到专人检查、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加强检查巡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要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特别是集中收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酒店和隔离点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实行“挂账销号”,限期整改,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住建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收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酒店和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建筑物安全、消防设计、燃气设施等安全检查,确保符合安全条件, 并指导物业做好消防工作。电力、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加强电气线路、电梯等检查,保障用电安全。消防部门要指导加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畅通完好;要预置消防救援力量, 确保出现险情,能第一时间处置。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管控区、封控区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加强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

即日起,市安委办将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消安委办)商消20223号通知,分组对各县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督导检查,请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认真遵照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火灾防控、灭火执勤训练和队伍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商消[2022]3号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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