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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7-10 11:28:39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对道路交通、矿山、建筑施工、城市消防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主要表现为“两下降两平稳”态势。


(一)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显著下降。上半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起,同比减少13起,下降56.5%;死亡10人,同比减少14人,下降58.3%。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显著下降,继续保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0”事故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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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大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交通运输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减少13起、14人,分别下降86.7%、87.5%;采矿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25%、40%;建筑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持平;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农林牧渔业未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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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统计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商州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3起、4人,同比分别下降50%、57.1%;洛南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起、1人,分别下降50%、33.3%;丹凤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商南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镇安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50%;高速公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5起、6人,分别下降83.3%、85.7%;商洛高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山阳县、柞水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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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实现了“双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但是,6月16日、17日连续两天接连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在建党100周年大会即将召开之际,并且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教训十分深刻,表明全市安全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较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二)部分行业事故持续高位。上半年,商贸制造工贸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占事故总量的20%;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占事故总量的30%;采矿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占事故总量的30%,虽然同比有所下降,但仍为事故起数较多的行业。上述这些行业领域应该采取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决遏制事故频发高发态势。

(三)场内机动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等同类型事故频繁发生。上半年发生的8起工矿商贸和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中,有4起事故都是车辆伤害或机械伤害事故。其中1月21日的陕西邦友硅业有限公司事故和6月17日商洛晨光公司商丹金域三期建筑工地三号标段4号楼建筑事故都是机械伤害致人死亡;5月8日的商州亨威混凝土有限公司事故和5月10日商南县清油河镇涧场村修建通组水泥路生产安全事故,都是因厂内机动车辆在工作过程中伤人致人死亡。这些事故类型大致相同,事故原因也较为典型,各企业务必要加强场内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在国家应急部督查组近期来我市明察暗访时对企业负责人的提问中,发现相当多数企业负责人不能回答作为企业负责人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是什么、应该对自己的企业负有什么安全生产责任、应该做哪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等。充分说明部分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安全管理不严不实,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其工作环境和检修维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不够、风险辨识和防控措施缺失,违章冒险作业时有发生。企业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操作技能较差,没有足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意识。

三、工作建议

(一)必须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十四运即将召开,三季度进入盛夏,正值主汛期,天气炎热多变,夏季高温、雷电、强降雨等都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全市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城市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采取得力有效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县区、各单位要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强化责任落实,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强化执法检查和跟踪问效,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监督彻底解决;要聚焦制约性、根源性问题,健立长效工作机制,采取治本之策,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县区和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 加大对矿山、工贸、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城市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督查检查,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企业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全面提升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大商贸制造业企业安全监管力度。商贸制造包含行业多、企业类型多、生产经营活动形式多样,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数量多,安全风险隐患点多量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加之商贸制造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多,管理职能存在交叉盲点和疏漏。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厘清行业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对商贸制造业企业安全管理,监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治理企业安全风险隐患,维修作业要做到安全确认、交底、监护到位,杜绝“三违”行为,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力度,努力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能力和意识,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技能和自我防范意识。要全面开展外包作业、危险作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发包行为。要突出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缺失损毁、施工区域措施不实,严防车辆(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泄漏、中毒、窒息、触电、爆炸等事故发生。

(五)强化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各县区、各单位要以“集中执法行动”、“五项攻坚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为抓手,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力度,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突出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期完成事故调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公开事故调查结果,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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