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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安委会办公室督办通知(商安委办发[2021]59号)

    

发布日期:2021-06-18 14:46:55

镇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15时许,镇安县生辉矿业有限公司苟家沟石料厂发生1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这起事故发生在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期间,正值全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紧急工作安排部署后发生的,教训十分深刻。为督促做好事故调查等工作,根据《商洛市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市级挂牌督办办法》(商安委会发〔2020〕36号)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本起事故调查实行挂牌督办。

一、督办事项

(一)你县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


法规和事故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报告情况、事故原因,查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按期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二)在事故调查阶段,你县要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事故调查组组成及人员名单、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事故调查阶段性工作进展等情况。

(三)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县安委会审查后,以县安委会文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县政府及时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事故结案后,你县要将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二、办理期限

你县自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

三、督办解除

督办事项完成后,挂牌督办即告解除。

 

联系人:杜 曜      联系电话:0914-2332327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此件公开发布)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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