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5-19 09:56:26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 | 文 件 |
商应急发〔2021〕78号
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商州区、高新区、商南县应急管理局,商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高新区、商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各有关重大危险源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发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作用,精准防范化解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按照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陕应急〔2021〕199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全年开展2轮专项检查督导,第一轮6月底前完成,第二轮12月底前完成。
第一轮(6月25日前)。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5月25前,商州区、高新区、商南县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完成检查。6月25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检查督导组,完成督导和检查抽查。
第二轮(8月10日至12月25日)。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9月25日前,商州区、高新区、商南县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完成检查。11月25日前,商州区、高新区、商南县对两轮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完成“回头看”。12月25日前,市检查督导组完成督导和检查抽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贮存企业。重点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储存设施等。重点检查内容(附件1):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动控制系统建设使用情况,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使用情况,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火间距、防火堤、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消防水管网、稳高压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推车式灭火器、消火栓等完好有效情况,企业“两支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建设以及应急联动演练、灭火药剂储备等情况。
三、工作方法
(一)企业全面自查。5月20日前,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自查,重点突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储存设施等,确保无死角、无漏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整改落实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二)县区全覆盖检查。5月25日前,商州区、高新区、商南县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贮存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实施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闭环。
(三)市级督导抽查。5月31日前,市检查督导组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到位、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企业进行市级挂牌督办。
(四)迎接市级交叉检查。商州区、高新区、商南县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选派业务骨干,积极配合,做好铜川市来我市交叉检查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高、事故危害大、造成伤亡人数多、事故社会影响恶劣。商州区、高新区、商南县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商州区、高新区、商南县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结合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要积极发挥专家作用,邀请负责任、懂行业、会检查的专家参与,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发现一批问题隐患。
(三)扎实落实隐患整治。商州区、高新区、商南县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对企业自查、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梳理甄别、规范描述,督促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整治,重大隐患整治完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市检查督导组适时对各县区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调度,对工作进展缓慢、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县区,予以全市通报。
(四)切实加强报送信息。商州局、商南局、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沟通,分别确定信息员,根据各类检查情况,及时更新完善事故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台账(附件2),重大隐患要及时分别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贾林超
电话:0914-2866081
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孙强
电话:0914-2188052
附件:1.重点检查内容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问题隐患台账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
重点检查内容
序号 | 检查方面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 | |
2 | 是否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 ||
3 | 是否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到位 | ||
4 | 是否规范开展特殊作业 | ||
5 | 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 | 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并明确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 | |
6 | 是否将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绩效管理 | ||
7 | 是否通过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重大危险源登记信息核实完善工作 | ||
8 | 是否完成在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企业公示牌设立、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内容更新等相关工作 | ||
9 | 自动控制系统建设使用情况 | 是否存在违反工艺要求私自更改储罐上上、下下限参数,超液位运行、超量储存等不安全行为 | |
10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设施是否设置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安全仪表连锁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SD)、视频监控系统、液位上下限报警系统、容器超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万向管道充装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冷却降温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 | ||
11 | 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使用情况 | 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是否运行良好 | |
12 | 是否确定专人管理运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做到报警必查,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风险 | ||
13 | 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防火间距、防火堤、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要求 | |
14 | 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消防水管网、稳高压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推车式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竖管、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喷淋、灭火药剂储备等完好有效情况 | ||
15 | 企业“两支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建设情况 | ||
16 | 是否开展应急联动演练 |
附件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问题隐患台账
单位: 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日期 | 检查层级 | 企业名称 | 隐患描述 | 隐患类型 | 是否重大隐患 | 整治时限 | 备注 |
1 | 事故隐患/消防安全隐患 | |||||||
2 | ||||||||
3 | ||||||||
说明:1.检查层级分为:市级抽查、县际交叉检查、市县检查、企业自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