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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查灾核灾工作

    

发布日期:2021-05-07 20:33:00

4月23日至25日,商洛市出现大面积强降雨过程,局地降雨量达到132.6毫米,商州、山阳、镇安等五县区发生洪涝灾情,致使部分县区河堤、桥梁被毁,农田被淹,部分民房倒塌受损,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严重。市应急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要求加强应急值守和预警预报,确保预警信息和防范准备工作及时准确到位。灾情发生后,由王奋斌副局长带队深入山阳县、商州区指导开展灾情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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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山阳县漫川关镇、商州区麻街镇、刘湾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村组仔细查看河流干道、农田、旅游景区灾情及相关设施受损情况,了解群众灾后重建和生产生活恢复状况,慰问房屋倒塌受灾户,与县区应急局、镇(办)、村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全面了解掌握此次灾情造成的损失以及各县区、镇(办)组织开展的救灾救助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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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奋斌副局长在实地调研座谈中强调,商洛地处秦岭南麓腹地,地理位置特殊,地形地貌复杂,秦岭山地小气候特点明显,极易发生洪涝灾害。各县区应急局要高度重视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应对和灾情管理工作,务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落实省市统一部署,把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统一思想行动,强化责任担当,精准研判会商,积极主动防御应对,特别是洪涝灾害发生时,属地镇(办)、企事业单位、村组干部要强化组织指挥协调,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汛情变化,有效实施预警信息全覆盖,打通“最后一公里”,及时撤离受威胁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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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奋斌副局长要求,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在灾情发生后,首先要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灾情,按照“初报快、续报勤、核报准”要求,在灾情稳定后2小时完成初报,确保各级党委、政府能够科学高效决策;其次,按照灾害信息员A/B岗要求,逐级落实灾害信息员,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第三,各梯级(水库)电站上下游管理单位、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要建立跨市、县区联防联动应急机制,统筹指挥协调调度,确保库坝和上下游群众安全,坚决杜绝“上泄下堵”现象发生;第四,相关县区要加快《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修订工作,夯实救灾工作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制定应急响应条件,实时关注灾情指标,达到本级应急响应标准后,县区应急局要第一时间会商财政部门,申请下拨救灾资金,调拨救灾物资,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五有”。(市应急管理宣教中心  何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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