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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洪涝灾害受灾人员 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1 10:54:01

商洛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洪涝灾害受灾人员

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洛南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8月5日以来,洛南县遭受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受到极大影响省级启动了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市级启动了自然灾害救助级响应。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切实帮助


受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

洛南县减灾委、应急管理局要充分认识当前救灾救助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修订后《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把有效解决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作为当前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以对受灾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抗大、救大灾思想,认真履行部门法定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救灾救助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会商联动,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

二、进一步摸清需生活救助人口和倒损民房底数

8.6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巨大,受灾群众量大面广。洛南县应急管理局要组织力量,深入灾区,深入村组,认真排查,逐项登记,进一步摸清因造成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员的底数和生活现状。需政府救助人员主要包括:因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含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的人员;危险区域紧急避险短期不能回家居住的人员等)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含住房未受严重破坏、不需要转移安置,但因为房屋过水口粮衣被毁坏,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交通中断,无法购买或加工口粮、饮用水、衣被,造成生活用品短缺的;作物严重受损,收入锐减,当前生活出现困难的;因灾造成用水困难的等),需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口(因灾造成无房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三无”人口)洛南县要抓紧核查灾情,逐村逐户了解受灾和生活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指导镇村建立完善的需生活救助人口和倒损民房台账,并将全县台账汇总备查。

三、进一步落细落实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各项措施

 县应急管理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送水送粮、送生活物资、发放生活补贴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千方百计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到“六有”(有饭吃、有干净饮水、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病能医、有学能上)。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及时发现报告处置险情灾情坚决果断转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群众。要强化集中安置点管理科学选址布局加强规范化管理坚决防止转移群众擅自返回家中造成意外伤亡要全面筛查安置点安全隐患加强次生衍生灾害事故防范。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救灾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要统筹兼顾,做好投亲靠友分散安置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进一步强化救灾款物保障和规范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要提前做好各类救灾物资准备加大采购力度将救灾物资下沉储备、前置预置宁可备不用不可用时无备。要健全救灾物资管理,科学调配、公平公开发放。要会同有关部门确保粮油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维护市场运行秩序稳定。要切实落实灾害救助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根据灾害救助需要加大本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各类资金做好防汛救灾和受灾群众安置工作。要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和物资,及时足额安排下拨严禁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或挪用。要做好救灾款物发放登记,建立健全发放台账和花名册,并作为救灾工作档案永久保存。

    五、尽早组织开展倒损民房恢复重建

县减灾委、县应急管理局要根据灾情和本实际及时制定相关灾害救助政策和标准科学谋划和编制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规划,组织带领受灾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县应急管理局要会同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方案,鼓励支持引导受灾群众积极恢复重建住房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加强民政、扶贫等部门衔接配合及时启动受灾群众救助帮扶机制针对贫困地区、受灾困难群众和重灾户等给予帮扶支持积极协调解决特殊群体的需求和困难落实具体救助政策和措施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六、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要大力宣传各级政府采取的救灾各项有益措施,宣传抗洪救灾实践中的好经验和好典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灾区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要密切关注受灾群众生活保障方面的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强化舆论引导,为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商洛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

抄送:省减灾委办

      市委办、市政府办、各县区减灾委

      市减灾委主任、副主任

  商洛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         2020年811日印发

经办人:屈亚军       电话0914-2332327        共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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