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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6-07 09:09:18

 

 

安委办函〔202012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商洛市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

的通知

 

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黄金煤炭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

根据委、政府和陕西煤监局2020年工作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2020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安全生产           商洛市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委员会办公室             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0年5月15日

 

 

 


2020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

 

根据委、政府和陕西煤监局工作部署,全市煤矿安全工作以夯实安全责任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加强监管监察执法、扎实推进基础建设为着力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1. 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培训教育内容;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一反三找差距、抓落实、补短板,全面整改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等突出问题(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企业负责)。

二、 夯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 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基础上,督促煤炭企业建立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煤矿主要负责人向职工和社会进行安全承诺监督监察;建立重大涉险事故和重大隐患责任倒查机制,强化事故隐患源头惩处问责(市应急局及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3. 夯实部门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商州区、洛南县要按照《关于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通知》(陕安委〔2019〕15号)精神,全面落实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职责;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职能职责,配齐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现场经验的煤矿专业技术人员,有效开展安全监管;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资源、火工品管理等部门安全责任,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改革完善驻矿安监员管理体制,强化驻矿安监员管理和职责、责任落实(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4. 推动落实市县党委政府煤矿安全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落实县级党委政府煤矿安全职能职责;要建立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资源、火工品管理等部门参加的煤矿安全工作会商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煤矿安全重大问题;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指导煤矿安全工作制度,加强重点地区、重点煤矿安全监管;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重大风险隐患整治不力的,按规定对相关政府及单位进行约谈(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三、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5. 完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煤矿企业要完善风险辨识管控机制,落实风险辨识管控领导、部门、岗位责任,定期研判冲击地压、水害、瓦斯、大冒顶等重大灾害风险,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应急局、工信局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6. 强化重大风险管控。2020年三季度前,各类煤矿结合实际全面修订完善各类重大灾害治理方案和管控措施,并报直接监管部门备案,提高风险管控精准性、针对性(应急局、工信局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7. 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组织煤矿企业8月底前完成对煤矿水害全覆盖排查工作。

8. 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安委会、政府部署安排,扎实开展以“打非治违”、责任落实、灾害治理、基础建设等8项任务为重点的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化以违规开采保安煤柱、违规承包转包井下工程、“五假五超”、关闭退出、淘汰工艺、“明盘”治理等为重点的安全攻坚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10. 加大关闭退出力度。洛南县要制定限期淘汰炮采炮掘工艺规划,2020年底前全面淘汰炮采工艺,2021年底前淘汰炮掘工艺。对列入今年关闭计划的熊耳山煤矿矿井要落实安全盯守、禁供火工品、停止供电等措施,确保关闭按期到位(市工信局、市黄金煤炭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执法

11. 扎实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以“一规程三细则一办法”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为重点,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确保“真学、真查、真改”取得实效(陕西煤监局渭南分局市应急局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12 推进严格执法。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始终把“五假五超”、违规承包等去年安全大整治的九类重大问题作为煤矿安全执法重点,加大对重大隐患、屡纠屡犯问题立案查处、处罚力度。(市应急局工信局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13. 规范精准执法。规范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文书,科学编制监管执法计划,精准制定针对性执法检查方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风险大、灾害重、管理差等煤矿的执法检查频次,做到精准执法“一矿一策”(市应急局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14. 完善执法机制。全面落实每两月对直接监管煤矿全覆盖执法检查制度,建立级每季度、市县每月的监管执法分析机制,定期向县级党委政府通报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情况,有效解决执法检查走过场、不下井、查不出隐患和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市应急局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五、不断夯实安全基础

15. 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落实陕西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行动提升计划工作要求,开展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工作,监督各市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政策补贴,持续推进煤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坚持逢查必考常态化,落实《进步一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市应急局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16. 提升应急救援水平。针对机构调整和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全面修订市、县级《煤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煤矿企业全面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确保系统畅通可靠;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统筹全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配合落实煤矿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工作,提升救援能力(市应急局洛南县分工负责)。

17. 持续推进“一优三减”措施落实。将“一优三减”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管监察执法和行业管理重要内容,对达不到《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员限员规定》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得通过二级及以上标准化考核、纳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督促煤矿调整优化生产布局,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全面完成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实现超员监测预警和人员精准定位(工信局市应急局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抄送:省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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