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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异地 交叉集中执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9 08:47:11

应急发〔202082

县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商洛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商安委办发〔202030号),为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急管理定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开展异地交叉集中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对象

本次交叉执法的主要对象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工贸企业。

执法重点

(一)共性执法检查重点

1集中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费用未依法提取和使用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2集中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行为。对企业不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3集中查处企业安全教育方面的违法行为。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到位,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4集中查处企业事故隐患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对企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存在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二)高危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查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化工企业和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和未持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危化企业设备检查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特殊作业审批不严不细、安全防护和检测不到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完善和针对性不强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2. 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查处非煤矿山企业爆破、吊装、重大危险源作业和动火、有毒有害、高处作业以及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临近输油(气)集输管线作业、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等危险作业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非煤矿山企业使用国家强制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设备及工艺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违法发包和违法分项发包存在重大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3. 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和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4. 金属冶炼领域:重点对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存在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时间和分组安排

本次异地交叉集中执法从2020620日开始,至710 日结束,集中20天时间。共安排7个执法组,由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局派员组成,每组检查1个(区。各执法组行程安排由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与被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接洽协商确定。县(区)执法分组安排如下:商州区检查丹凤县、洛南县检查柞水县、丹凤县检查山阳县、商南县检查洛南县、山阳县检查镇安县、镇安县检查商州区、柞水县检查商南县。县(区)执法组名单请按附件2要求报送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区)要高度重视异地交叉执法工作,结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安排, 及时与被检查县(区)沟通,认真制定执法工作方案,做到既兼顾检查地区行业特征与企业特点,又科学合理整合当前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选取执法企业,确保检查工作质量与水平。

二)明确工作任务。县(区)应急管理局要选派主管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领导干部带队,执法业务骨干参加,组成2-3人的执法组, 直接到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相关(区、商洛高新区)的企业进行执法。每个县(区、商洛高新区)执法企业不少于4家,且应尽量避免同类型企业。执法组对查出的违法问题,应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应急管理部门移交。 

三)严格规范执法。各交叉执法要增强行动自觉,向被 检查(区、商洛高新区)充分展示自身执法素养。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积极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 “执法+ 专家”三位一体的执法模式,做到当场亮明执法证件、当场反馈检查发现问题、当场纠正或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当场下达整改文书、当场采集固定证据,确保执法事项清晰明了。每个执法组至少要向有管辖权的应急管理部门移交一家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行政处。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从严从实开展执法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县(区)应在执法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形成数据明晰、内容详实的执法情况报告,并及时报送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电子版材料发至:479347381QQ. com。

联系人:王黎华   联系电话:0914-2386106

附件:1.异地交叉集中执法分组安排

2.    县(区)异地交叉集中执法组名单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2日

附件1

异地交叉集中执法分组安排

组别

执法检査单位

被检査市(区)应急管理局联系方式

名称

办公室电话

1

商州区应急管理局

丹凤县应急管理局

3329225  

2

洛南县应急管理局

柞水县应急管理局

4321157

3

丹凤县应急管理局

山阳县应急管理局

8383686

4

商南县应急管理局

洛南县应急管理局

7323863

5

山阳县应急管理局

镇安县应急管理局

5339160

6

镇安县应急管理局

商州区应急管理局

2953376

7

柞水县应急管理局

商南县应急管理局

 6326990

 

 

 

 

 

附件2

    县(区)异地交叉集中执法组名单

 

县(区)

序号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备注


1






2






3






4






5






注:请各县(区)530日前将执法组名单传真至0914-2388785

电子版发至479347381QQ. com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205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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